很快,該車被執(zhí)勤民警攔截下來。經(jīng)核驗,該車為駕駛者宋某所有,因醉酒駕駛,其駕駛證去年九月份被石河子交警部門依法吊銷。此次其持有的駕駛證為前年丟失后又找到的,去年被吊銷的駕駛證則為前年丟失后補辦的。此次,宋某駕車是從昌吉市出發(fā)到烏魯木齊接內(nèi)地返疆親戚的,沒想到剛從昌吉市開出來不遠(yuǎn)就被發(fā)現(xiàn)。
宋某機動車、所持駕駛證被被依法扣留,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(yán)肅處理。
其實,宋某不是當(dāng)天被查獲的第一起類似違法行為,就在查獲其前約兩小時的17時41分許,駕駛車號為新BC2CXX的郭某也在同一地點被查獲,他的違法行為是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換證駕駛機動車。郭某稱未注意自己的駕駛證超過有效期,所以忽視了及時換證。
郭某被查獲后十來分鐘的17時55分許,駕駛車號為新A79KXX的馬某亦被查獲,原因則是駕駛證記滿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,與緝查布控推送信息完全一致。
之所以這些違法行為被從茫茫車海中撈出來,功勞全是集成指揮平臺緝查布控功能的功勞。該平臺上線運行以來,新疆高速交警及時將其運用到轄區(qū)各路段,為凈化道路交通秩序提供強大科技支持。
5月4日11時57分、12時08分,烏西大隊執(zhí)勤民警又在上述地點根據(jù)集成指揮平臺推送信息分別查獲新CL51XX號車駕駛員李某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和新B4K6XX駕駛員馬某無證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。
據(jù)新疆交警部門介紹,隨著該功能的成熟運用,將有更多的涉牌、涉證違法行為將無所遁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