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廳長、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主任鄭新儉今日在最高檢廳長網絡訪談中透露,據(jù)統(tǒng)計,去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涉疫經濟犯罪嫌疑人1100余人,提起公訴1400余人。
其中,嚴懲在疫情期間哄抬物價,牟取暴利,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,起訴涉哄抬物價非法經營犯罪200余人;嚴懲生產者、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、摻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,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行為,起訴生產銷售假冒、偽劣商品犯罪900余人;嚴懲在預防、控制突發(fā)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產、銷售偽劣的防治、防護產品、物資的行為,起訴生產、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(yī)用器材罪100余人;嚴懲生產、銷售用于防治傳染病的假藥、劣藥行為,起訴生產銷售假藥罪1人。這些案件的辦理彰顯了檢察機關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決心。
鄭新儉透露,戰(zhàn)“疫”期間,最高檢先后單獨和會同公安部制發(fā)兩批共10件涉疫經濟犯罪典型案例及答記者問,以案明法,向社會釋放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強烈信號,有力震懾了犯罪分子,維護了疫情期間社會穩(wěn)定。
鄭新儉表示,近期,國內疫情局部暴發(fā),境外疫情蔓延擴散,形勢仍然十分嚴峻。對于經濟犯罪檢察部門而言,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堅持底線思維,前瞻研判,主動作為,對各類涉疫經濟犯罪保持“零容忍”的高壓嚴懲態(tài)勢,特別是要全力保障疫苗安全,充分發(fā)揮經濟犯罪檢察職能,緊盯生產、銷售、運輸、出入境等環(huán)節(jié),依法嚴厲打擊制假售假、非法經營、走私疫苗犯罪,以及以疫苗為幌子進行的網絡詐騙等犯罪,切實維護疫苗研發(fā)生產流通使用秩序,全力維護民眾健康安全和秩序穩(wěn)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