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日,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亮故意殺人一案,對吳亮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終身。吳亮當庭表示服從判決,不上訴。
法院經(jīng)審理查明,被告人吳亮因?qū)彝ズ蜕鐣粷M,產(chǎn)生以殺害無辜群眾泄憤報復(fù)的想法。2021年6月5日16時26分許,吳亮在安慶市人民路步行街用事先準備的單刃尖刀向花某某等20名路人進行捅刺,致7人死亡、13人受傷。
法院認為,被告人吳亮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故意殺人罪。吳亮在公共場所持利刃捅刺20名無辜群眾,犯罪性質(zhì)惡劣,后果特別嚴重,社會危害極大,罪行極其嚴重,雖有坦白情節(jié),不足以從輕處罰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