黨的十八大以來,在黨中央部署要求下,管黨治黨取得突出成效,一大批“老虎”被打、“蒼蠅”被拍,黨風政風為之一變。但一些地方、一些領域腐敗問題仍然時有發(fā)生。剖析原因,與當?shù)叵嚓P部門管黨治黨不嚴、“兩個責任”落實不力有一定關系。在嚴峻復雜的反腐敗新形勢下,抓牢主體責任、監(jiān)督責任的“牛鼻子”,用強力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到位,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的“殺手锏”。
落實“兩個責任”,容不得“老好人”心態(tài)。如果領導干部對管好干部、監(jiān)督執(zhí)紀心存顧慮、畏首畏尾,熱衷當“老好人”,對腐敗行為不想抓、不會抓、不敢抓,不僅會遲滯黨風廉政建設的步伐,還會對腐敗形成默許和縱容,不僅無法鞏固來之不易的廉政建設成果,還會惡化當?shù)氐恼紊鷳B(tài)。
沒有責任追究,再好的制度也會成為“稻草人”。加強黨風廉政建設,落實好主體責任,加強日常監(jiān)督管理,對問題抓早抓小,不正之風和腐敗現(xiàn)象就會逐步失去生存土壤。要通過強有力的問責,使領導干部認識到,不抓黨風廉政建設,不落實好監(jiān)督責任,就是嚴重的失職失責。
權力就是責任,責任就要擔當。期望各地黨委負責人、紀檢部門切實負起責任,把責任扛在肩上,把紀律挺在前頭,以扎實的行動,推動作風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。